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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26号)

日期:2017-06-0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埋设燃气管线施工需要在府山西路(环宇建设集团宿舍门口)挖掘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3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上大路158号挖掘水泥和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6日,施工单位:绍兴鸿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三、同意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埋设燃气管线施工需要在鲍家弄(八字桥直街至东街)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阿扁小吃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城南高立花园6幢02室(朝辉路)挖掘透水砖和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阿东小吃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朝辉路160号挖掘透水砖和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原气早餐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中兴北路337-13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七、同意王新华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府山西路333号挖掘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6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八、同意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雨水管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在上大路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5日,施工单位:绍兴豪宇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九、同意绍兴市越城区老韩烧饼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新建南路与延安路交叉口挖掘青石板和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十、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鑫家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凤江路与朝阳路交叉口挖掘沥青和透水砖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十一、同意陆骁(饮品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胜利西路771号挖掘青石板和混凝土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十二、同意绍兴市越城区思忆菜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朝辉路与长城路交叉口挖掘沥青和透水砖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十三、同意绍兴市越城区严味饮品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劳动路212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十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妮你中兴中路美容店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中兴中路325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4日;

  十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尉桃青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保佑桥直街25号-1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3日;

  十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苗帮美容院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解放北路344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0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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