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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勘误、遗失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方便企业办理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勘误、遗失补办的手续,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负责初审属下企业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勘误、遗失补办的资料,并汇总上报。市属企业勘误、遗失补办资料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浙工院)负责初审汇总,浙工院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8009462。
  二、申报时间:企业在每季度第二个月的月底(即为2、5、8、11月的25日至28日),向各地主管部门(浙工院)申报。各地主管部门(浙工院)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天(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汇总报我局。遇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逾期一律退至下季度办理。
  三、申请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勘误范围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三项,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勘误办理申请表(需粘贴照片)(一式两份);
  2.原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寸电子照片各一份;
  3.《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勘误办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一份。
  四、申请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申请表(需粘贴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寸电子照片各一份;
  3.《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办理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一份。
  五、代收证书勘误、遗失办理信息公示费每人30元。
  六、证书勘误、遗失办理完毕我局通过QQ群通知,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浙工院凭介绍信领取。
  七、注意事项
  1.若同一本证既要办理勘误又要遗失补办,需先遗失补办,下一季度再办理勘误。
  2.电子照片要求规定格式: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尺寸大小2.5cm×3.5cm,文件大小应小于50K,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含字母的须大写)。
  3.各地主管部门和浙工院上报我局时的电子文档通过邮箱2275226375@qq.com传报。
  联系人:吕芳琴   联系电话:85202020
  附件:1.《浙江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浙江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勘误办理申请表
  3.浙江省工程建设管理岗位证书》补办申请汇总表
  4.《浙江省工程建设管理岗位证书》勘误申请汇总表

   

绍市建设(2017)140号附件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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