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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16号)

日期:2017-05-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融臻置业有限公司因开设通道口施工需要在城南大道(会稽路西侧1号地块)挖掘水泥砖和绿化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阳小生韩式炸鸡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水沟营69号挖掘混凝土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同意嵊州小吃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下大路82号(兴文桥桥脚)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整骨专家小吃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新建北路249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整骨专家小吃店;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大翔轮胎修理部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城南大道355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0日,施工单位:绍兴涂安贸易有限公司。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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