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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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陈昌余饭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建功路200号挖掘混凝土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同意宣建海面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城南大道917号挖掘人行道透水砖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0日,施工单位:宣建海面馆; 三、同意孔祥坚包子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罗门路9号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田园小吃店、江焕州老台门包子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车站路110、120号挖掘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赵年明理发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建功路126号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5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吕刚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镜湖路233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27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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