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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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因污水管道破损抢修施工需要在山阴路(邮电技术学院南出口处旁)挖掘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7日,施工单位:绍兴市水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绍兴市越城一招鲜饭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人民西路135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4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同意绍兴市越城区茶古稻奶茶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水沟营165号挖掘混凝土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埋设煤气管线施工需要在延安路(中兴路-柳桥下)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施工单位: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森兵小吃店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草藐弄15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9日; 六、同意马木洒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建功路15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19日; 七、同意绍兴市越城区益跃堂保健按摩店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上大路19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8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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