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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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市越城区老四川菜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人民西路146号挖掘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秦望社区居民委员会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龙珠花园11幢104营业房对面挖掘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8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鼎鼎餐厅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延安路572-7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傅沈酒家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观音弄34号对面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19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松柏宾馆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劳动路246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2日; 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宏骏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中兴南路764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 七、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小牛电动车自行车销售部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环城西路295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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