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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预选承包商候选企业(市政优选企业名录)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7-05-1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确保2017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的顺利推进,择优选择优秀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现要求5月4日-5日上报相关资料的26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提交以下补充资料:

  1、2015-2016年度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过公开招标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名单、证书原件(含B证)、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有效)。提交的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
  2、符合第1条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在2014-2016年度,获得过国家“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省级市政优质工程奖、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市政公用工程奖的,要求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3、符合第1条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每一人次加1分;获得国家“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浙江省省级市政优质工程奖、绍兴市“兰花杯”优质市政公用工程奖的,每一项分别再加2分、1分、0.5分,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每家企业最高分不超过20分。
  要求各有关企业,在5月12日下午3时前将以上资料报送至绍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215室(绍兴市区铁甲营3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75-8512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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