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13号)

日期:2017-04-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尚鼎鲜特色面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水沟营102号挖掘青石板和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9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同意方焕娇小吃店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建功路132号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4月29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同意绍兴电力局用电管理所因埋设电力管线施工需要在上大路(解放路至环城北路)挖掘沥青和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27日,施工单位: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百分百感觉内衣店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东街259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日;

  五、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顏氏面馆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新建北路372号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9日;

  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张氏茶堂因设置店招施工需要在解放北路202号3、4、5、6间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9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