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7年 第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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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城〔2010〕22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并网上公示,同意核准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延续。现予以公告。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规定,经我局审查和现场踏勘,现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一、同意绍兴市信息管网有限公司因埋设通信管线(顶管)施工需要在中兴南路、南屏路挖掘青石板和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2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路路通管网有限公司; 二、同意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小区煤气管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在保佑桥直街挖掘沥青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3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三、同意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小区煤气管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在渔化桥河沿挖掘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30日,施工单位:绍兴市绿能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四、同意绍兴市越城区一品鲜羊肉面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水沟营86号门口挖掘青石板和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1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五、同意曲维福饺子店、熊建平面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延安路596、598号挖掘沥青和水泥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1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六、同意绍兴市越城区阿强湘菜馆因埋设污水管线施工需要在投醪河10号挖掘沥青和水泥及青石板道路,施工挖掘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施工单位: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七、同意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迁移树木施工需要在东池路以西,都泗门路以北移植树木1株,占用绿地1㎡; 八、同意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拆除原围墙,向外设置临时围墙施工需要在都泗门路临时占用青石板人行道,施工占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5月11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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