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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报

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7〕171号)和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7〕36号)等文件要求,市建设执法稽查支队、市房地产管理处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自11月15日至11月30日起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为两组,一组到越城区(含市直各开发区)检查,另一组到各区(县、市)巡查,重点检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是否存在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捂盘惜售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在本次检查中,越城区组共检查了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检查表》19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表》7份;各区(县、市)组共随机抽检了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检查表》19份,发出《行政处罚建议书》5份。两组共发现各类问题15个,发放《房地产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200余套。
  从检查情况来看:(一)各地基本上都能够按照省、市文件通知要求落实房地产监管职责,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其中越城区、上虞区的整体情况相对较好;(二)大多数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都能做到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包括商品房预售证在内的五证以及房源销售信息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个别企业项目存在捂盘惜售,未一次性公开房源的情况,如柯桥区的恒宇锦园。
  (二)部分企业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公示价格备案表的情况,如越城区富盛镇的日光家园、新昌县的和天苑。
  (三)少数企业项目存在未在合同中写明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的问题,如柯桥区的锦绣河山三期、新昌县的和天苑。
  (四)一些企业项目存在楼盘销控表设置不规范,实际销售与网签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如嵊州市的恒大悦府和学仕雅苑、新昌县的七星街道首府。
  (五)部分企业项目存在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利因素、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等情况,如诸暨市的锦上苑和龙山豪庭、柯桥区的恒宇锦园。
  (六)大部分企业项目均存在未按规定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产项目,各属地建设(房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依法作出处理,并把处理结果上报我局。
  (二)各地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曝光、通报,不得隐瞒遗漏,严格按照绍市建设办〔2017〕27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下步打算
  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各辖区房产项目进行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重点督查房地产销售价格行为,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执法检查机制。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4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综合执法指导局,市政府城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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