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1-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促进市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切实加强市区建设工地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使市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在节前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防范,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要加强监控。要摸清放假停工工地的值班人员,并对其加强管理,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二、节前检查,排查隐患。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施工临时用电、消防、高边坡堆土、围墙和临时设施以及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等,及时发现隐患,并认真整改落实。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险源项目要加强监控,并落实专人负责。
  三、节中管理,加强值守。
  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制度及时向我站报告。加强对放假停工工地值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其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意外事故工作。
  四、复工检查,确保安全。
  节后复工前,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进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各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对本单位所属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检查重点是相关工作职责是否明确并落实,新进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及各类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边坡堆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等。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要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可靠、牢固,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及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设工地的安全,并于1月25日前将工地项目部节日值班表、节前检查情况报市质安监总站(传真:85200304)。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1月18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府办综合二处,越城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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