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的计价行为,现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建建发[2017]43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市)在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吴星,联系电话:85140391。
绍市建设(2017)343号转发件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8日
抄送: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