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年度绍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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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建管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建管)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要求,经工程所在地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上报、专家审核、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授予诸暨市中医医院浣东分院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等60个项目“2017度绍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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