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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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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设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全省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绍兴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4日
绍兴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大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建设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城镇规划消防安全 检查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包括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的控制和管理情况;公共消防设施用地的使用情况。 (二)设计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重点审查:建筑分类、耐火等级、材料燃烧性能及其构件耐火极限的确定是否正确;总平面布局、建筑间距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车道是否便捷、可靠;防火分区划分、建筑防火构造是否合理;安全疏散出口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疏散楼梯间及疏散门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是否正确、合理;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符合规定;可燃气体管道和计量表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切实消除防火设计隐患。 检查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消防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等设施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情况;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四)市政公用设施消防安全 检查液化气供应基地、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各类燃气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加强燃气储备厂(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瓶装石油液化气销售点等易出现火险隐患场所的巡查,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调压箱(柜)、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立管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及时改造、更新老旧管网和被占压、圈围的燃气设施。 检查市政消防栓设置、消防管网供水情况;城市供水企业是否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将市政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纳入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督促城市供水企业定期检查市政消防设施,及时维护,确保市政消防设施正常。 (五)风景名胜区消防安全 检查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组织人员对城市园林绿地内的消防通道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既有房屋消防安全 对受委托实施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共用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供配电系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特种行业资格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以及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15日前)。各建设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分析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5日至9月20日)。在各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前)。各建设局和企业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建设局和企业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个环节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各建设局要把夏季消防检查行动与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治理成果。 有关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总结请各建设局在9月10日前报送我局建设处。电话:0575-85117467,传真:0575-85136012,邮箱3835932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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