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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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基层党组织: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已经局直属机关党委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科学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这条主线,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和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开展,深化五个建设、提升五种力量,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民主型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活动年的实际效果,为各项年度目标的完成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 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学习力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治国理政全新布局的新要求。在健全周一晚学习、道德讲堂等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党校不定期教育培训、市直机关工委网站等平台,坚持自主学与集体学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文件精神,使之成为武装头脑的利器,并将精神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重点创新党员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创新教育平台,针对“80后”“90后”青年党员逐渐增多的新情况,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发挥机关党建网、协同网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的作用,坚持通过新媒体等新方式,办好新党员、青年党员党性教育培训班,强化法制观念,为民观念和党性观念的再教育;二是坚持创新教育模式,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代表参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演讲比赛、“拒绝浪费从小微做起”征文比赛等党员系列活动,让全系统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 (三)有序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一是走访各基层党组织,了解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以健全完善局直属机关党委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发展;三是坚持开展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学先进、强党性、多贡献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 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力 (一)严格发展党员。一要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直机关党工委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认真摸底,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科学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计划;二要完善基层党组织信息库建设,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组织关系转接等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三要以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同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 (二)健全六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内谈心谈话、探访慰问、扶贫帮困、了解反映、文体活动和表彰先进等六项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基层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开展志愿服务。各基层党组织要抓好单位与社区共建、与村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与社区居民、村民结对帮扶活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三、 深化民主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服务力 (一)完善基层组织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如实反馈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情况,在基层党组织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 (二)加强党务公开。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绍兴市直机关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完善健全党务信息公开渠道,及时通过党务信息栏、OA办公系统等平台如实公开党务信息,保障党员知情权,以更好地开展党员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开好党员大会。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同时通过建立健全重要事项意见征询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形成反映实情、集中智慧的机制。 四、 深化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抵抗力 (一)开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今年直属机关党委将在局党委的领导下,配合相关处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三严三实”总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年”、“厉行节约巩固深化年”、“正风肃纪联动推进年”活动,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推动系统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打造过硬作风;二是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直属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或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上廉政建设专题辅导讲座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做好签约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分管领导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廉洁从政与作风建设两个承诺,抓好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并将诺廉评廉结果纳入干部选拨任用、考核晋升内容。 (三)加强作风行风效能监察。作风管理贵在坚持,贵在常抓不懈。要推进党风廉政长效考核机制建设,使考核内容与年终考评、违规责任追究、绩效工资挂钩;要加大作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顶风违纪行为案件,违反执行“酒局”、“牌局”等禁令规定以及厉行节约规定、公务接待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公车使用规定等作风行风效能建设的问题。通过抓好作风建设监督,坚决维护各项廉政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 深化中心基础工作建设,切实提升凝聚力 (一)保障基层党组织履行工作职责。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坚持创新创优,提高直属机关党委及局属各党组织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来治理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水平。要根据实际,及时完成届期已满的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制订年度“三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计划,实行星级管理。一要进一步深化“三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三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不断健全“三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管理,落实《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的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政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增强各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动群团建设。要不断完善党组织统领工青妇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以党建带群建,以群建促党建,互促共强、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年初研究部署工青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设计开展具有各基层党组织特色的系列活动等,促使群团组织提高服务大局、推进中心工作的水平,培养干部职工高尚的生活情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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